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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磅!广州拟放宽入户条件!
来源: | 作者:新逾越总经办 | 发布时间: 2024-11-22 | 6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广州发布《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(修订稿)》征求意见,提出多项修订内容:新增安居乐业入户、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、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、新增投资纳税入户。修订后文件整合为31条,明确五种入户类别和条件,优化服务管理程序。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,降低学历门槛,允许大专学历入户。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,新增投资纳税入户和安居乐业入户,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,取消年度名额限制。意见征集时间为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。


11月18日,广州发布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《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(修订稿)》意见的公告(以下简称《规定(修订稿)》),提出广州将新增安居乐业入户、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、允许全日制大专学历入户广州、新增投资纳税入户等修订内容。

一、整合简化文件内容

现行广州市迁入户政策体系共5份文件合计62条,修订后整合为1份文件合计31条,明确广州市引进人才、政策性、积分制、投资纳税、安居乐业五种入户类别和相应条件,优化服务管理程序,加强部门联动和数据共享,力争实现“全市通办、全程网办”,提高迁入户服务效能。

二、放宽引进人才入户条件

全面支持高层次人才入户(不受年龄、社保等限制);放宽年龄限制,博士、硕士、本科入户年龄条件均放宽5岁(博士由50周岁放宽到55周岁;硕士由45周岁放宽到50周岁;本科由40周岁放宽到45周岁);降低学历门槛,允许大专学历入户(具有国内普通高校全日制大专学历,或全日制技师学校高级工班以上毕业的人员,年龄35周岁及以下,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一年)。

三、放宽政策性入户条件

适度放宽老年人投靠入户限制(将投靠子女入户需“所有子女均具有本市户籍”条件限制,调整为“有子女具有本市户籍连续满5年”);完善安置入户类人员适用范围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》补充“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”本人及随调随迁家属入户条件。

四、新增投资纳税入户

考虑广州外来人口超千万,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,为满足各类人群入户需求,新增投资纳税入户,对“在*近连续36个月内,在广州市实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额累计在20万元以上的人员”,可申请入户。

五、新增安居乐业入户

考虑广州作为超大城市,区域人口密度区域分布不均现象较突出,本着合理有序、渐进适度的原则,兼顾“增量”“存量”需求,实施区域差别化安居乐业入户,对“在白云区、黄埔区、花都区、番禺区、南沙区、从化区和增城区7个行政区内,拥有合法产权住宅房屋且在本市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人员”,可申请入户。

六、优化积分制入户方式

 积分制入户指标由合法稳定居住、合法稳定就业、年龄等指标组成,入户总积分由各项指标积分累计确定。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制定各项指标、分值和入户分数线,并根据情况适时调整。《规定》取消积分制入户年度名额限制,实行常态化申请,累计积分分值达到年度积分制入户分数线即可申请入户。同时,放宽积分制入户年龄限制,申请年龄由45岁放宽至50岁;

入户详情请致电020-36366116

目前该《规定(修订稿)》为征求意见稿

意见如何反馈?



意见征集


01
征集时间


2024年11月18日至12月18日,共30日。



02
意见反馈途径


(一)通过广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或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“民意征集”栏中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求《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(修订稿)》意见的公告评论区发表意见。

(二)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:gzfgwshc@gz.gov.cn,邮件主题请注明“《广州市户籍迁入管理规定(修订稿)》公开征求意见”字样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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